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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本人系一名外来至东莞一卫生站务工的医师,这次卫生站面临升级转型为门诊部,上级部门规定需要一名执业医师担任门诊负责人才能升级成功,老板准备让我做这个挂名的负责人,请问我需要承担些什么风险或者说从法律层面上讲,我将承担些什么样的责任?万一门诊有事,会不会牵扯到我个人?期待您的回音,不甚感激!!!

刑事案件
2012-12-10 23:26: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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