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合伙之前,那时候他已经有小公司在运营了,后来他邀我入伙共同干,因为我和他是老乡又是大学同学,关系也是很好的,也就没有什么考虑,辞了原来的工作就找我这个朋友来了,当时我出资3.5万元,占公司股份的35%。也许是基于信任,我们之间连个最简单的收据,协议也没有,至今已经两年半了,平时公司账目也是稀里糊涂的,对我有利的事情也不多。也没有挣到什么钱,我现在想退股,但不知道该怎么说,另外我们之间也没有 个协议收据,我真怕他到时候耍赖不认账,请问我该怎么最大限度的争取到我的本金。因为我入股之前,他已经有小公司在运营,我出资的3.5万元,并没有用于公司建设上,只是给了他个人,请问这种情况算是什么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