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金店,有个客人是当地人,有一天晚上带着他的老婆和一个3-4岁左右的小孩来金店换了根项链.我朋友工费收了他25元一克,共收了工费7百多元.客人金子有剩余,折回收价按上海金交所报价一克少10元收进,扣掉工费还退给客人2千多元,过不了几天公安说那批金子是赃物,说没按(旧货流通管理办法)登记来操作要全部没收,我查了很多资料,(旧货流通管理办法)100元以上要登记身份证备案.但黄金这块还存在争议,各省之间都不一样国家也没有争对这事的法律法规.属盲区..... 那几十克金子公安结案会退给我吗.我那算第三方合法取得吗?在当天很少听到换金要身份证备案的,全国可能也很少,这是整个行业惯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