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因交友不慎,误吸食毒品麻古,2012年4月被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2年的处理,由于我初涉毒海,经公安机关和强戒所证实我在身理和心理上未对毒品产生依赖,于2012年10月16日回到家中,接受社区康复治疗。 隔离戒毒期间由于没有人身自由,没办法去我所在的单位请单位假,我让我的妻子和一位同事分别到单位给我代请了事假,而我们当地的公安机关也向我工作单位送达了强制隔离2年的处罚文书,后来我所在单位以“未请假无故旷工”为由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专业人士,申请劳动仲裁我的胜率有多大?我所在单位是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