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甲某女方:乙某夫妻关系 房产证是甲某名字,夫妻双方因政府补助买下的房子。 2012年12月3号左右突然之间有一帮债主上门当时只有乙某在家称甲某欠债50W有借据为凭当时乙某毫不之情,情急之下打电话给甲某发现其电话关机联系不上到今日也不知道借款的用途现在还是联系不上!追债人在外看守,但甲某不知所踪。乙某改怎么向法律求助~如果甲某逃逸乙某是否要承担借贷。补充:1.甲某的借款是10分的利息涨至50W,而且在乙某不之情的情况下向不来往的亲朋与好友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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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果对方有过激行为建议及时报警。
2、等待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具体情况积极应诉。
3、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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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对方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可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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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电话报警,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所借债务是正常债务,以甲方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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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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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利息过高,超出银行利息4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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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建议详细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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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债权人去法院起诉甲某,是甲某的个人借款与乙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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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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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乙不知情,且在夫妻生活中没有使用这笔钱,乙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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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