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0年2月份来到广州一物流公司工作,从2006年本公司由辽宁省公安厅监管到2012年7月22日拍卖给另外一老板至今本公司没有跟工人签劳动合同没有给工人交社保,请部律师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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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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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请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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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可以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买社保,并且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公司换老板并不影响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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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此外,如没有过诉讼时效,还可主张双倍工资。有不明白之处,欢迎留言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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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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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您以此为由要求离职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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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要求补交社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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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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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