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0月份正式在**公司上班,公司是注册在厦门。期间由业务员发展到业务经理一职,并帮公司成立了户外部,将自己个人能力所有,全部倾注于公司户外部门的发展上,其中包含了最重要的提供了供应商及业务资源链条,使公司由最初的只做化纤等面料产品发展到现在的集功能面料齐全的公司,并创造了相当的利益。公司负责人于今年10月19日要求我辞职并交接,但是我从入职到现在,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之前答应给我20%的利润提成,现在不仅2个月的工资拿不到(我每个月的工资只有2500元且没有五险一金)连提成的账目都还不算出来给我。我的业绩奖金至少也有5万以上。遇到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