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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客户签了2份合同,都是交付后60天付款,现第一份合同付款期已过,未付,第二份合同刚交货,质量方面有点小问题,客户现在不支付第一份合同的货款,合理吗?如何解决?谢谢

刑事案件
2012-12-12 23: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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