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2008年结婚,从16岁相处开始他带着我来到福建做台,3年当中我帮他还清了债务,还给他买了车,回老家2年我们结婚了,开店了又欠下了2万债务,店生意不好种种原因我一个人出来了一年,还清了债务回了家,准备要孩子可我一直没怀过,去华山不孕不育治疗花了3万多,向银行贷款3万,2个月后我怀孕了,生意一直不好,生活压力很大,2011·4·21·孩子出生我自己带了10个月,又出来工作,孩子给我妈带,他在家里看店,我把挣的寄给他还清了债务,回家还给把剩的两万给了他,现在一个人又出来我觉得好累,从十几岁认识他就一直为他付出一切,现在我想用自己挣的钱建套属于我自己的房,感觉他不是爱我而是很爱钱,可他一直都是在靠我在挣钱,我想给自己留条后路,请问以后我建房可不可以属于个人财产?不会用他一分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