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在山东海阳市,受害人属本市农村户口,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合同工资1000元,实际每月实发收入3000左右,因为是工资是每天115元,干一天算一天,若加班和外出劳务时可能发3700元),事故造成造成九级伤残(车辆全责),同时在单位居住2年。 请问 1. 是否按照城镇户口进行伤残赔偿,还是城镇结合部的平均赔偿 2. 误工费是的工资额按照 合同数目 、实际收入 、还是受害者前一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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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规定,您应该按城镇户口来计算赔偿范围;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法确定时,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者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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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按照户口计算,误工费根据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结合纳税证明证明。可面询律师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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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按照城市标准赔偿,误工费是按照实际减少的工资收入,一般是当前的工资水平,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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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该情况应该按城镇标准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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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