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身份证在2007年被别人盗走担保了20万元,一审的时候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违法,导致我庭审缺席,判我连带责任,冻结我的工资账户1年多,现在已经走完检察院抗诉程序,(依据一审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违反规定,导致当事人没到庭答辩可能影响正确判决。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以做了司法痕迹鉴定。)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鉴于这种情况我怎么维护我的权利?如我的经济、精神损失等如何赔偿?还有重要的一点,这种情况里面是否有刑事犯罪嫌疑?比如银行方或贷款人。贷款金额是20万元,后被银行划走5万多一点,剩14万多请高明的律师和我一起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打击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