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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吃饭的竹筷插入眼袋至下颚处,筷子断入皮内8.5工分,治疗好后造成下眼皮外翻,皮外疤痕2工分,皮内疤痕达6工分,经公安机关法医验证为轻伤,对放没有道歉和承担医药费用,所有费用都有被害人自己承担,对放也没要求和解的意思,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执行的可能。

刑事案件
2012-12-02 21:36:2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建议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直接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回来,需要看您是否有对方财产线索。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以上,需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可委托律师操作,可来电或来我所面谈
  • 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到时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要求公安立案查处
    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对方赔偿
    可委托律师处理
  • 可以起诉,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 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到时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申请强制执行。
  • 伤人者已经构成犯罪。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走法律程序解决。
  • 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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