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我母亲找了两个人,做了假身份证,到派出所把我的户主身份注销了,移到其他人的户口里,然后和这两个人到物业把我的居住权的房和60多年的财产全部卖掉,请问他的行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两个冒充我和我妹妹的人我怎样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派出所有没有责任追究?我用什此事么方式追究? 有关法律在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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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母亲和那俩人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你可以申请法院确认他们的行为无效,收回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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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齐资料面谈咨询,他们的行为是无效的,可以要求追回你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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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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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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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犯罪,建议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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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派出所说明经过,注销的身份还可以再恢复原状,你母亲的妹妹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派出所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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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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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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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你可以起诉来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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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