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我与财讯之道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此房属中国海关出版社),合同约定能做足疗使用,在签订合同之前,我看了财讯之道与海关出版社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及租赁合同(此合同并未约束该房屋用途)。因物业不同意做服务性行业(足疗)。2010年6月在我已把定金和半年房费交与财讯之道两个月后,海关出版社和财讯之道又把该房租给别的公司。并且不退还我的租金。请问海关出版社有没有连带责任来赔偿我的损失和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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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来电或来访面谈,以便做出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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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合同判断,建议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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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租赁合同主体应该就是海关出版社,所以完全可以直接起诉它要求赔偿你的损失和返还已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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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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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海关出版社没有直接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你不能要求海关出版社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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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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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起诉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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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合同约定的内容。建议来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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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建义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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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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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来进行 具体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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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