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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早上骑两轮摩托车去工地干活和一辆农用汽车相撞造成我叔重伤 警察划分责任是五五分`可是后来复议说农用汽车无责任我叔全责 事故发生在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农用汽车由东向西行驶、 警察的理由是摩托车1`未让右方车辆先行2未带安全头盔3未年检摩托车 农用汽车就是一个原因1操作不当 还有摩托车是行使在14米宽的路上农用汽车行使在4米宽的路上 现在我叔都住两个多月的院了` 头部还没换脑壳神智还是不清醒现在都花20W了根本在也凑不出钱治疗了可是现在警察的复议结果是全责公平吗

交通事故
2012-11-28 21:17: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看了你所陈述的事故经过,应该说你叔叔在本起交通事故中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原因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让右侧的车辆先行,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主要是依据路权原则来划分的,法规规定:谁的交通违法过错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谁就要承担事故相应的责任,交通违法过错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越大所承担的事故责任也就越大。因此,你叔叔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你说家用车驾驶员存在操作不当的行为,那么也是要承担事故的责任的,我不知道第一次事故认定书下达后是哪方不服提起复核的,现在这种结论法律规定是不能再复核了,因为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但你仍然不服的话,我建议你走信访渠道,充分陈述事故中对方操作不当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说明对方要承担事故责任的理由,不断地向事故处理大队领导、公安局领导、政府信访局、政法委、省交警总队等部门反映情况,我想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 个人认为是欠妥的,现在已经复议过了,若是想救济的话,可以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