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了吗

刑事案件
2012-11-29 20:11:2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一般有两种情况申请批捕,一种公安机关向检察队申请批捕,还有一种是检察院自己侦察的案件(如反腐)向批捕科申请批捕。批捕一般处于侦查阶段。案件移交检察院是已经侦查终结,进入提起公诉阶段。二者处在不同阶段。
    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以辩护律师身份介入刑事诉讼程序中,并享有如下权利:
    1)会见权; 2)阅卷权; 3)申请调取证据权; 4)调查取证权;5)提出法律意见权等权利。 其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是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最为重要的三项权利。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1月19日)
    1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法发【2007】11号
    17.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经济困难的,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辩护律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应当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材料提供便利。
    28.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有异议的鉴定结论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对于辩护律师的上述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4)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1999〕1号
    第三百一十九条 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
    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鉴定情况和鉴定结论的文书。
    第三百二十二条 辩护律师或者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和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应当向审查起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查起诉部门应当要求提出申请的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提供表明自己身份和诉讼委托关系的证明材料。
    审查起诉部门接受申请后应当安排办理;不能当日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在三日内择定办理日期,告知申请人。
    查阅、摘抄和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应当在文书室内进行。
    第三百二十三条 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向被告人提供的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可以收集、调取。
    人民检察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申请人可以在场。
    第三百二十四条 辩护律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2003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7.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辩护律师可以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在场。
    11.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辩护律师认为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由公诉部门书面答复辩护律师。
    14.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15.对于律师要求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的,公诉部门受理后应当安排办理;不能当日办理的,应当向律师说明理由,并在3日内择定日期,及时通知律师。
    16.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和提起公诉以后,辩护律师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应当接受并进行审查。
    17.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对于影响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
    18.辩护律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征求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意见,经过审查,在7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人民检察院没有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很多,不是专业人员了解较少,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 仍归属公安侦查阶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不是的,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才移交检察院,批捕只是公安阶段刑事侦查措施的一个批准程序。
  • 批捕意味着已经移交了。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办理相关问题。
  • 批捕后案件会回到原办案单位的。
  • 根据《刑法》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在这个期间内,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期满后,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放人并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在这个期间内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侦查羁押的期限为2个月,还还可以延长。不是逮捕马上就移交了,而是开始进行侦查工作了,在侦查终结以后,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并移交案件材料。王春林律师
  • 没有移交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已经构成犯罪,检察院会提起公诉,法院会判刑,详细请来电来所咨询
  • 检察院批准逮只是说明基本犯罪事实已经确定,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待侦查完毕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当面或电话向律师咨询。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刑事案件的律师费用
刑事辩护 15390
确认合同效力案件能否调解结案
民法典 627
确认合同效力案件能否调解结案
经侦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民法典 1586
经侦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是自诉案件吗
民法典 1392
合同诈骗是自诉案件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