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半年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购房合同所有文件上都是男方名字,离婚后女方有权分房吗?是女方提出离婚的,好像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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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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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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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需要搜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要求承担损害赔偿,并多分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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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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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分房,可以收集女方有过错的证据,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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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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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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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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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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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