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单位公派我去培训,培训前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协议称培训过后5年不准离职,如果辞职需双倍赔偿培训费。经过培训,艰难的考试,我通过了。但单位并没有因此升值或加薪,如果我现在想离开单位,之前签的协议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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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主要要看你参加培训的内容是否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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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要看是否属于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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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协议的具体约定,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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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数额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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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