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2月来到公司,第一个合同是2000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第2个合同是2007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其它年份至今没合同,因为在人家那里做工也不能去告他,否则饭碗不保。医保等从2007年8月开始,养老保险从2010年3月开始,现在已是法律意义上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现在想无理由强行解雇我,我能主张每月双倍工资赔偿吗?请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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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你从08年后已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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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你赔偿金。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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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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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违法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补二个月工资,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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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主张违法辞退赔偿金。双倍工资已经过时效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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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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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