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市金水区的市民,今年8月中旬与丈夫办理结婚登记,于今年10月下旬发现已有一个半月的身孕。上星期应与丈夫发生争吵,随后三天时间对方提出离婚,并要求打掉孩子,因为我们还未举行婚礼,现在我家因为准备嫁妆也花了一万余元。男方也并未说明会对我和孩子有任何补偿行为。吵架是因为男方家一直要求女方家的陪嫁并在我工作期间提出掌握我的工资,公婆时常参与我们夫妻二人之间的生活而积累下的矛盾。因为吵架我现在经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不能正常工作,也没经济来源,暂时依靠我的父母养活,男方及其家人拒绝去医院探望我,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和口头交待。现男方一走了之,就说我不打掉孩子就不再管我和孩子的任何事情,并由公婆参与坚决要求离婚。而且拒绝配合我去给孩子办理准生证等手续。我了解到婚姻法有规定孕期妇女及新生儿不满一周岁的男方不得主张离婚,现在我该如何主张我应有的权益。现在我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且没有离婚的前提下,是否能要求男方支付我的生活费,营养费,医疗费,生产费用等?另如孩子出生后男方拒绝抚养或支付抚养费用,是否可构成遗弃罪?
我现在想多为孩子争取一些权益,另男方名下有一套房产,有银行贷款,孩子是否对其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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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建议你坚强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男方没办法起诉离婚,及时起诉了,到时你取得律师的帮助向法院阐明情况也会被判令驳回起诉的。但是,你需要考虑的是怎样最大限度维护你的权益和孩子的权益。建议你抽时间到律师事务所把案情讲清楚以便给出你最合理的咨询。
追问:谢谢刘律师的解答,现有两个问题想再问一下,在去法院起诉之前,我是否有权要求男方单位的工会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妇联协助我争取我的权利呢?应从哪几个方面向男方主张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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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离婚,可以主张相关医药费、及小孩的抚养费;
小孩享有法定继承权,但男方有权自行决定将财产留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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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追问:现在我该如何主张我应有的权益。现在我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且没有离婚的前提下,是否能要求男方支付我的生活费,营养费,医疗费,生产费用等?另如孩子出生后男方拒绝抚养或支付抚养费用,是否可构成遗弃罪? 我现在想多为孩子争取一些权益,另男方名下有一套房产,有银行贷款,孩子是否对其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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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怀孕期间和孩子不满一周岁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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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支付;不构成遗弃罪;孩子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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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