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11月12日,有位个体户想用我承包的一块耕地,找了几次我,都没有答应,后来他们通过村里领导来说事,我当时就和村领导说,是政府来征收回去我没有话说,我要求把有关对农民的政策,就是【低保】之内的手续办好,还有到老百姓手里的补偿款落实好就行了。当时就这么说定了。可在我们没有办任何手续时,而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就用车子装土填平这块耕地。是别人打电话告诉我的,我回去后与他们发生了语言冲突,第二次【是2012年11月20日】他们又委托村领导来说服我,叫我让他们先施工,说现在搞不到土地指标,以后在说:我在外面打工没有时间和他们耗时间,就答成以下的协议,内容如下:甲方:**程有限公司。乙方:叶**经甲,乙双方初步协商达成如下条件:乙方自愿将本户一块面积4,23亩的耕地暂以每亩20800元转让给甲方,待甲方拿到土地指标使用时,再以当时土地价格重新结算,该初步协商议见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返悔。
甲方:朱**乙方:叶**
2012年11月20日
当天说好的把补偿款落实好,还要了我银行卡去办理,事隔三天,我去银行查询时,说根本没有钱,我就打电话问朱**,他说不方便,我说你不方便还要在我这里承诺什么呢?这种欺骗我的行为,我实在受不了,这几天打电话根本不接,我承包的这块耕田不想转让给他用了,因为我不相信他们这些人了。想收回来还种棉花【本来也是棉花地】。现在是,他们用土填平了整个面积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没有办法当耕田用。我不知道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想咨询一下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