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于2010年经人介绍认识,1个月后两人结婚。2011年12月,乙生了一男孩。但在乙怀孕期间,甲便有了外遇。为此,两人经常吵架。甲在婚前按揭购买有一房产,该房产产权登记在甲名下,但却由夫妻用婚后共同财产共还房贷30万元。2012年1月,甲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共10万元;甲为了支付给自己在外面的情人生活费,而向自己的朋友丙借款20万元。2012年4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法院应否判决离婚?为什么?
(2)该房产和甲继承的遗产10万元如何分割?
(3)甲向丙借款20万元,乙是否需要承担偿还义务?为什么?
(4)甲乙所生的男孩应当归谁抚养?为什么?
(5)乙如果提出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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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法版,不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在学习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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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