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年1月初入职现在这个公司,当时跟公司签的合同是写的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但实际上进公司以来从来都是周六也上班,而且经常加班到晚上9点。
当时公司有3个项目,老板许诺每个项目上线之后每月都有分红。
近半年来发生了以下事情:
1、周日开始加班,并且责令员工不到晚上12点不许走,早上最晚的上班时间是10点半。一天工作约14个小时。没有任何加班费。
2、有一个项目上线之后发过一次分红,之后每个季度每个人只发500左右的奖金。并且开始随便开除人(当天开除当天通知当天发钱走人,甚至没让对方在任何地方签字,被开除的人比较窝囊什么都没说,但是我担心此事会重演)
3、节假日没有任何补贴,据传(无实证)可能今年不会给我们发年终。明明那个项目上线之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老板的车都从30万的换成了100万的,却一直指责我们不努力工作使公司蒙受损失什么的。
我担心之后会出现无补偿裁员及不发年终奖的情况。不想太被动地被公司牵制,想从现在搜集一些公司违法的证据,不知需要哪些证据?我想要达成的是
1、能拿到年终奖(就一个月工资
)2、如果被裁员要拿到一个月的补偿工资。
另外我的合同明年1月初就到期了会不会也有所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