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患精神分裂症 现在他的二姐作为他的监护人 由于种种原因 我想变更 监护人 得到了家父 大姑的支持 为的是更好地照顾叔叔 如何诉讼 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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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变更监护人,但需提交相应证据。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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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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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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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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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变更监护人,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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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可以变更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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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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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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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正规的指定手续,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来电或来访面谈,以便做出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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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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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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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