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月15日下午有一5旬第人被90后故意推倒在地,导致老人轻微脑震荡及其了病证,医生建议留院观察,可老人因是邻里间,也怕花钱所以没有住院观察,在家附近的诊所打针治疗,一星期后仍未见打人方有诲过和道歉之意,并四处宣称受伤老人故意讹钱,并称诊所医生乱给病人开药治疗,我想咨询下,个人诊所开的收据证明可以做为赔偿的依据吗?还有,老人在家门口卖东西的,没有工作证明,可以索要误工费吗?除了这些,老人这一星期在精神上所受的伤害及营养费用是否可以索要。麻烦律师帮忙给个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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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决,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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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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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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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