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姨妈有一儿子,早前就和姨妈脱离母子关系远走他乡,现在也不知是死是活,人在何处。之后姨妈一直孤身一人,多年来一直是我在照顾老人,96年姨妈单位分房,购房的钱也我们出的。2007年姨妈出世,留下一份遗嘱,说将房子留给我,但听别人说,要姨妈出走的儿子签字才行,但现在人都找不到了,不知怎么办好,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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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有效但没有经过公证,在办理房产过户时,还是需要你姨妈儿子配合或起诉。具体操作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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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就是有效遗嘱,并不需要她儿子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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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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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他儿子签字,如果遗嘱合法有效,你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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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