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今年九月16号应聘在国际学校做策划工作,试用三个月。九月底结婚了。现在怀孕了。学校知道后想辞退她。请问怀孕期间受劳动法保护吗。还未过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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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条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怀孕女职工并不当然等同于不符合试用条件,如果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能够完成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表明该女职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试用条件为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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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劳动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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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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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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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能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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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校无权解雇你女儿,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如需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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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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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