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怀孕4个多月了,两周以前老公提出要离婚,我极力挽救婚姻但是无果,现在老公对我每天冷言相待,我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可以提出离婚么??如果做手术打掉孩子,导致今后无法怀孕,承担的风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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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您怀孕期间,对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予受理;但您提出的,不在此限。理由如下: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另外,如您由于流产导致无法怀孕,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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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前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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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男方不得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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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可以的!但要是做人流导致无法怀孕的话,是没相应规定你现在的老公要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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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无诉权,法院不会受理。但女方起诉,不在此限。不过大月份引产对身体健康不利,尽快做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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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不过,为了孩子,建议还是慎重选择。离婚的话,对方没有法定过错,很难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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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提离婚。打胎风险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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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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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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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