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了,当时男方起诉离婚的,后判决书下达,一处房产属于男女双方公共共有,男方是残疾人,女方不想在一起纠缠,男方不同意卖房,也不要补偿款,就这样耍赖,男方名下没有住房,女方名下另有一套共产房子,请问女方起诉男方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受理么,如果男方就是不同意怎么办?法院会支持女方么?这个官司能打清楚么?有没有意义起诉,毕竟女方还有住房,会不会对女方不利,请律师详细解答,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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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房产归你们双方共同所有,现在男方不配合分割房产的,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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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名下财产只要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要求分割另一套房产,不会对女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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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判决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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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离婚判决书对此房产是如何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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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男方这个态度还是起诉比较好,法院会判决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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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房屋时如何处置的 这是不会对女方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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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分割这个房产不过到时执行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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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受理。法院也会支持女方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的请求。女方住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不经分割所有权不属于女方,一直处于处于共有状态,对女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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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