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签了居间协议,由于签协议时比较冲忙没有看付首付的时间,结果导致我的首付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支付,同时卖家也觉得房子卖的便宜了不想卖了,这时我们买卖方同意解除协议,这样算违约吗,要付给中介违约金和佣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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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条之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您是否需要支付费用还需看您居间协议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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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协议解除,双方可以就中介费和违约金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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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协议已经成立有效 一般需要支付佣金和违约金具体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可以携带协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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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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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协议是与中介签的,自签字时就生效,按照合同的约定,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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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的话的需要根据合同处理。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完成可以以此为由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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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协议已经成立有效 一般需要支付佣金和违约金
具体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如果想避免损失 可以携带协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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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居间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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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协议有效 一般需要支付佣金和违约金具体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可以携带协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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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