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法律方面的好心人: 你们好! 现在我有一法律方面的疑难向各位好心人求助!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先谢谢你们了!事实如下: 我的女儿小娜(女、四岁)与小琳(女、五岁)是同班同学,都在某镇小学读学前班,于2005年4月14日上午课间十分钟,两人在校园内玩耍,不知何故小琳同学摔倒,当时就躺在那里无人看见,直到上课以后,学校老师才发现送到县医院救治,经检查右下肢骨折。小琳说是小娜把她推倒在地,所以她们班的班主任前来告诉我,说我女儿小娜把小琳推倒造成骨折,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我急忙赶到医院看望,并向医师了解病情,医师说因骨折断面已错位,须做手术上固定钢板才行,小琳又于2005年4月17日转到市医院做手术至今未出院。 在小琳住院期间,小琳的家人几次来找我要医药费,我认为这件事情校方应该负有很大的责任,不应由我一个人承担,所以我没给医疗费。我向校方了解情况,该校校长告诉我,因为摔倒的时间是课间十分钟,认为这事校方没有任何责任,并说校方的责任是学生报名所交的拾元钱保险费,保险公司已答应赔偿医药费叁仟元以内的80%,超过叁仟的由我负担。叁仟元以内的80%保险费就已经包括该校应该负有的责任。校方还拿出一份文件给我看,上面是一些有关法律的条款,其中一条说:学校不具有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的义务。小琳的医药费一天天在上升,现已花去伍仟多元的医药费,将来康复以后还要再作一次手术取出固定钢板,估计全部花费至少要好几万元。我家境不好,我怎么担得起这么重的担子。 无助的我只好向各位好心人咨询,在这件事中,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如有应付什么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纠纷
2005-05-26 02:55: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讲,学校方面的责任不可避免的。至于家长方面是不是要担责,我认为家长无责任,因学生年龄小,无民事行为能力,须学校保证在校期间的安全,按学生的认为能力不可能意识到相关行为的后果,故学校宜负全部责任。
  •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留言,谢谢您们的帮助!!!
  • 1、小娜为什么推倒小琳?如是小孩子之间打驾则小琳家长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2、学校当然要负责任。责任的大小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
    3、法律依据详见《民法通则》和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
  • 根据你的陈述:学校要承担主责任,如果不能证明是你的孩子推倒的,那么你方将不承担责任.
  • 同意刘伯华律师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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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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