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家人合住一间团结户,我是另外一个户主租客,他们是其中一间房的户主。厕所、厨房客厅公用。可是他们家为了把我逼走,故意把水闸关掉让我没水用。我把水闸打开了她们又把水闸关了。而且把厨房的门上了锁。我让房东解决,因为房东家住的比较远所以打电话给她们。他们不仅不听,还威胁我晚上要闹着我不能睡觉。房东就让我把锁砸了。我砸了后,晚上找他们理论,言语有点过激。他就报警说有个不认识的陌生人到她家,把门锁砸了,还在家里发疯。我在那住了2年。后来我跟他就被带到了警察局还留了记录。后来警察局说没多大事就算了,也没说谎报警的事。但是如果以后他这样经常谎报,那我就这样陪着她闹?能不能给于他们一定的处罚。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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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警察制止并处罚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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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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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跟警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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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