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田老师饭店吃饭。点了豆浆,结果给我上的是滚烫的,喝了一口马上吐出来,嘴里还说被烫出了很多泡。豆浆是用纸杯装的,上面无任何小心烫口的提示,店员也无任何提示,纸杯还盖了盖子,根本看不出热气,出事后找他们老板,老板态度非常恶劣。请问这种情况饭店有无责任。我该怎么办
-
有责任,可以先协商,不成起诉对方未尽到告知义务。
-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
-
你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诉讼。
-
有责任。
-
有责任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
-
保留好证据,可以起诉解决。
-
有责任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饭店有赔偿责任。
-
先协商解决 他是有责任的
-
无责任
-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