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2年11月10日21点,骑电瓶车下班回家,撞上某村的村道上的水泥管,脑出血,现住院治疗。事发后,我父亲当场报警了,交警队拍了照片把摔坏了的电瓶车也拖走了。(补充下:事故地点刚好没有路灯,也没有设置警示牌。)
我们跟该村的村长通话了,他说这个水泥管是上半年镇里的农办统一实施的工程,跟他们村里没有关系。他说我应该追究该农办施工队的责任。
问题1:请问责任人是谁?
问题2:去交警队取回电瓶车需要缴保管费给他们吗?(村里的人都说按一天多少来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