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租户本来应该在10月8日交给我下一个季度的房租,结果他们说没钱,要等十五号发工资才能交,我同意了,结果17号他们还没有交给我,从15号到17号他们没有说任何话,等17号我发信息问他们。又说发工资推迟到20日。那我已经收了一半租金了,就等到20号吧。结果29号他们又说不住了,要我退房租,我就要扣他们拖欠房租的违约金。就起争执了,他们说拖欠房租是我同意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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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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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承租户,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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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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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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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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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