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996年,村里要卖地,外村人要买地建房,但建房要批文,所以村书记找到我,叫他借我的名义批文建房,还说与我以后自己要建房不搭界。这样类型我村有好几个,不知他们有没有得到好处,反正我是没得到好处的。现在我家房子遇拆迁,根据他们的政策,补偿中要扣去120平方的面积(所有已批文建房的,根据面积都要扣)。120平方折价是45万左右。现在我要对方支付扣我的这部分款项,对方不肯。请问我能诉讼法院,把那房子判给我,建造等相应费用由法院判决,我支付给他。行吗?拆建办已给证明,说批文是我的,就认为是我的房子,扣也扣到我的头上。(对方批文经过了县,只是没办土地证,我没给身份证)。

民事相关
2012-11-16 22:54: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户口上的名字能改吗
114156
本人不去车辆能过户吗
103282
行政合同能约定仲裁吗
行政合同仲裁
行政合同能约定仲裁吗
行政仲裁权的含义是什么
行政仲裁权
行政仲裁权的含义是什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