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市人她是浙江人,她人现在在内蒙古。我该去哪的法院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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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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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经常居住地居住的话,可以到其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否则,建议到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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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所以如果您妻子在内蒙古居住满一年的话,应当去内蒙古的相关法院起诉,否则,去浙江。不过具体程序,还是咨询相关律师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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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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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去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我可以帮助到你,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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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一年以上可以在北京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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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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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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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但我有办法让给你在北京起诉,可以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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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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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浙江或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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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