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内蒙古跟三个人亲戚合伙承包了个砂石料厂,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每人投资7万左右,可以说也不叫承包,厂方设施和打出来的料都是老板拿去卖的, 我们只是自己租机械来加工 就挣点加工费, 爸爸不幸工伤身亡,现在加工出来的料大概20万左右,投资的钱大概30左右,投资时我们垫钱买的机器老板打的欠条说8月15日给 到现在还没有给,现在我爸爸出事了,老板也没有出过面,都是委托别人来处理的,听说幕后老板是什么当官的,这个厂大概是黑的 ,估计什么证件也没有,我们报案后国土局扣留了挖机封了厂,当初负责人要我们几个合伙人自行处理,经过安检局调解,安检局说把死者家属安顿好马上就处理拖欠工资款,结果那两个合伙人协商自己承担百分之20 老板承担百分之80,总陪了46万元,现在投资的股份也还没有退,因在外地急着回家 就写了份协议到公证处公证了,公证书上把合伙人跟老板说的是乙方,我爸爸说成甲方,还写成是厂方的员工,现在几个合伙人都不做了都想退股,但老板说没有钱不拿,已经拖了三个月了,像这样的情况有办法吗,把我爸爸写成员工我们还有权要拖欠的股份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