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应如何引用?请指教,谢谢

民事相关
2012-11-15 18:16: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知识产权犯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2620
危险驾驶罪法院开庭后多久判决
危险驾驶罪量刑
危险驾驶罪法院开庭后多久判决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
营业税计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
营业税税率是什么意思
营业税税率
营业税税率是什么意思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4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9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