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之前在一家典当行工作,主要是借钱给别人然后赚取利息,近日,他以前的一个同事突然起诉我们夫妻,说我老公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向她借了550万元人民币,现在要我们夫妻共同偿还,还出示了我老公写给他的借条,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我老公什么时候跟她借过钱,而且我们夫妻向来各管各的经济账,我老公名下的财产都是他单独所有的,我从不过问他的经济账。而我虽然名下没有什么财产,但是我有稳定的工作,平时都是自己赚钱自己花的,这笔钱根本没用于我们共同的日常生活中,再加上他们以前一起工作的,公司钱借进借出都有用到他们俩的银行卡,所以原告也没能出示有效的汇款记录,证明他曾经将钱汇入我老公的账户,所以我觉得他的起诉要求显然不合理,我甚至怀疑这是伪造的债务,各位专业人士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