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驻马店市的一位车主,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个小事故,我的车不小心右侧挂到了一位骑电动车的老太太,电动车无损,老太太也无大碍,在医院检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现在已经在医院住了一周,我已垫付医药费3000元。现在老太太家属想要出院回家,但要我赔付5000元。我觉得这个赔偿太高,双方商议多次无果。我的车已经上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和交警那边都建议我不同意赔付,让老太太那边去法院起诉。如果他们真的去法院起诉的话,一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这边将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保险公司会承担法院的判罚吗?以您的经验来看,我应该怎样做比较好?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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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理要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费在一万以内的话,你多支付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或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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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打部分钱都是保险公司出的,只有超出保险份额的那部分才又你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你是什么责任。让老太太那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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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理要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费在一万以内的话,你多支付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或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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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支付了医药费,就算到法院起诉对方也不可能要求太多费用,除非构成伤残,否则过多赔偿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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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协商不了,那就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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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