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17月20日在上海杨浦区通过中介租了一个1450元/月,押一付三,合同租期为一年的一室户。
但因本人2013年将被公司调到南京,我今天提前一个月打电话给房东,说12月20号后不再租房子了。房东说可以,但是要扣掉押金。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吃租客押金的房东,即使因为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是我又不是说故意要退房子的。房东竟然可耻滴要扣我1450元的押金。我以前不管在哪一个城市,什么样的房东手里租房子合同期限内退房都没有过房东吃押金的现象。
麻烦律师先生(女士)帮我看看我走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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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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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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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向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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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