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世时,就父母房屋财产把自己一部分继承权赠与给妹妹,并且写上纸签了名,没有公证,事后没有变更所有人的手续,现在公婆都已去世,房产证上是我公公名字,我女儿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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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公婆去世前你老公写的,那么你的孩子能代位继承。如果是你公婆去世后写的,那么孩子不能继承。你如果在丈夫死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你也可以作为你公婆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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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老公将房产继承权赠与给妹妹,你女儿是没有继承房产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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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有继承权,属于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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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儿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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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的,你也可以主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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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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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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