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2012年2月怀孕,于2012-8-7到海南市**医院做产检为25周是做畸形筛查,检查提示一切正常,2012-9-7再次到此医院们做27周产前检查同样一切正常,2012-10-11再到此医院做34周产前四维彩超检查,检查结果一切正常,2012-10-16到海南省**医院检查,发现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单脐动脉畸形,后脑颅增宽。海口市人民医院没有及时检查出胎儿畸形等疾病问题,现在已经35周,海口市**医院属不属于漏诊或是医疗事故,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