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2月在工厂受伤,08年评了十级伤残,当时社保局赔了6个月补助金,现在跟厂里解除劳动合同,但厂里只赔1300的底薪4个月,但我的每月工资3500左右,请问我该拿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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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要求按照3500元工资标准予以5个月的工伤赔偿,差额部分(包括社保赔偿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公司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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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1个月医疗补助金、4个月就业补助金。工资按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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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该支付5个月工资给你,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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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得到4万多元的赔偿,你可以委托本律师给你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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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1个月医疗补助金、4个月就业补助金。工资按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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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