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苏州开了一个服装加工厂,我在他那里上班,后来因资金周转不开,通过我向我的父亲借了一万块钱,借条上的借款日期是2012年9月9日,写着10日内还款,还用他的一辆轿车抵押,结果没还,后来又托了两次后还想继续托,然后,因为催款,我和他发生了矛盾,无法在他那里工作,就要回家,但我在他厂里谈了一个女朋友,和我一起回家,结果他就以给他带来损失为借口,直接拒绝还款了,工资更是不给,我是在今年三月份跟他干的活,在八月份签了一份合同,还有我女朋友的工资,他还找来了人要对我使用暴力,现在我想起诉他,不知道能不能要到钱和工资。还有,在这期间我父亲想盖大棚养鸡,因为他没有及时还钱,就没盖成,我想问能不能让被告赔偿一些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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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有两种法律关系,一是民间借款还款的关系,在协商还款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借条,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要求给一些利息,二是,你们两人的工资问题,属于劳动关系,如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需收集有关证据,向服装厂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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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起诉他,你的工资可到劳动监察投诉。损失不能要,可要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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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搜集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对方协商不成,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并搜集对方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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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到借款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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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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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