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向您咨询~我弟弟今年24岁,11.7日与3名40 的男子伙同非法拘禁一40 的男子。。。但是未对其造成人身伤害~我弟弟对受害人有过言语上的威胁~真正实施人身攻击的2人在做笔录时已经有所交代~这样的情况。。。最后最重会是什么结果~谢谢您。。。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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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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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在非法拘禁期间有殴打侮辱行为,是从重处罚的一个条件,你弟弟已经是成年人,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了,没有动手打人,可以比照其他的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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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