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两个老人有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他们的母亲在三个女儿出嫁和大儿子结婚后第二年就去世了。大儿子埋葬了母亲,期间小儿子在外地打工赚的钱没有往家里寄过一分钱。当时大儿子家里很穷,埋母亲的费用全部借债。二十年后,父亲也去世了。埋葬父亲是,小儿子没有回家。在这二十年里,小儿子也成了家,几个女儿都出嫁。老人住在自己的老院子,老院子离小儿子的家很近。当老人体力还行的时候整天帮着小儿子家里干活。家里有什么全部分给小儿子,还帮着小儿子带孩子,等。在老人有一定年纪的时候,几个孩子商量着如何管老人后面的生活。最后决定每个人一个月,换着养,大家达成一致。讨论的结果有了,但是事实却不能。因为大儿子管完一个月,挨到小儿子了,老人来到小儿子家,却被小儿子赶了出来,然后又来到打孩子的家,大儿子,一样就是3年。最后在大孩子家里去世了。埋葬老人时,小儿子没有回家。(老人下葬之后,小儿子回来了,到大儿子家里闹事,说老大把自己的父亲害死。)大儿子对待自己父亲的好是全村子的人都看在眼里的。老人在打孩子家里时,其他几个孩子从来没有去看过一次老人,这是村里人对着几个孩子的评论。请问这样的问题从法院的方面考虑,怎么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