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骑摩托车撞到人了,当时那人站在路中间,估计挂倒了的那种,摔倒的时候收擦破流血,后自己站起来,朋友说送他上医院,那人说他要120直接过来吧,朋友看着120把那人接走,傻眼了,不知道咋办。(注:朋友是一农村的打工小伙子,26岁,当时没有喝酒,家里穷,摩托无牌照),今天交警突然找上门了,说那个人一直住在医院,并查封了住所,请问这件事情改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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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车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车方有保险公司的话。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双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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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无权查封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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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无权查封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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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不赔,怎么赔,看律师能力,可能会不赔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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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