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公司欠我2000多工资,另外还有其他人工资,多次索要不给,拿走一台笔记本电脑,这个杂志社公司一直有陈某管理,笔记本也是他的,但是合同是用杂志社所属的餐饮管理公司名义签的,餐饮公司老总不怎么管杂志公司的事,合同只有复印件合同,我这样拿走陈的笔记本电脑,公司可以报案吗 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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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公司可以报案,如果刑事案件成立,可能涉嫌盗窃或者职务侵占吧。被欠工资与私自拿走公司财产是两码事,各是各。
追问:电脑是陈私人的,不是偷窃,很多人在公司,更不是侵占,已经不在这上班一段时间了 应该是劳资纠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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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案的话你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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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直接拿走的行为是违法的,对方可以报案,可能定侵占罪、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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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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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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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拿东西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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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案,涉嫌刑事犯罪,应及时返还,欠工资问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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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的行为违法,对方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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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